关于2014学年度评优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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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理附中关于评选2014学年度市(区)级优秀少先队集体及优秀少先队员(队长)、初中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实施办法

一、       评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3月20日——4月2日)

(1)成立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公布“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565。

(2)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明确评选要求;通过自愿申报、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名单,并经“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张“白榜”公布名单,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张榜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推荐表上报至“区评优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5日)

(1)区评优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组织面试(面试对象为申报市级优秀的个人),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2)学校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张白榜公布推荐的市级优秀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登记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报送市少工委审批。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        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1、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并能在

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小队建设和快乐中队创建。申报市优秀中队的集体

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

2、 在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在2014学年学校各项检查和考核相对优秀的中队。

(二)        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1、 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优秀少先队员(队长)须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在本学年必须被初评为校“自强少年”称号。(附件1)

(三)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市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须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区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称号。

1、选举过程中遇到同等票数的情况:优秀个人优先向校级干部倾斜,其次向班干部倾斜;优秀集体优先向本学年承担学校或年级重要任务的班级倾斜。

2如有特殊情况由评优小组讨论决定。

三、推优程序:

为使评优工作规范有序,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目的,学校将坚持以下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      优秀少先队集体推优程序

第一阶段:1) 学校通过会议及张贴的方式宣传动员。

2) 集体按照推优条件,自愿申报,并将交流材料交至年级组。

3) 集体的交流材料由年级安排人员统一介绍,各年级组安排随机抽取队员和队干部(每中队8人)与全年级教师共同听取各中队的申报材料。

4)年级交流完毕后,队员与教师分别当场投票选举,并排序。

5)排序结果交学校评优小组综合评定。

第二阶段:1)学校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后张白榜告示5天,听取各方意见。

2)填写登记表及材料上报。

(二)      优秀少先队个人推优程序

第一阶段:1)学校通过会议及张贴的方式宣传动员。

2)符合条件的自愿申报,各中队按照推优条件,最终各班民主推荐一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民主推荐一名符合推优条件的队员。

3)队员准备书面的交流材料并报至年级组。

4)队员交流的材料由年级安排人员统一介绍,各年级组随机抽取队员和队干部(每中队8人)、全年级教师及候选队员,共同听取材料交流。

    5) 交流完毕后,队员与教师分别当场投票选举,并排序。

6)年级排序结果交学校评优小组综合评定。

第二阶段:1)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张白榜告示5天,听取意见。

    2) 填写登记表及材料上报。

报学校评优小组的截止时间: 326日(周四)1300

二、    校评优小组成员:

  长:童立贤

副组长:张宇  王村丽

  员:黄佳   赵运高   朱国诚  朱春晖

                                          

    华理附中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