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理附中关于评选2014学年度市(区)级优秀少先队集体及优秀少先队员(队长)、初中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实施办法
一、 评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3月20日——4月2日)
(1)成立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公布“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565。
(2)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明确评选要求;通过自愿申报、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名单,并经“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张“白榜”公布名单,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张榜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推荐表上报至“区评优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5日)
(1)区评优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组织面试(面试对象为申报市级优秀的个人),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2)学校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张白榜公布推荐的市级优秀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登记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报送市少工委审批。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 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1、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并能在
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小队建设和快乐中队创建。申报市优秀中队的集体
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
2、 在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在2014学年学校各项检查和考核相对优秀的中队。
(二) 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1、 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优秀少先队员(队长)须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在本学年必须被初评为校“自强少年”称号。(附件1)
(三)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市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须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区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称号。
注: 1、选举过程中遇到同等票数的情况:优秀个人优先向校级干部倾斜,其次向班干部倾斜;优秀集体优先向本学年承担学校或年级重要任务的班级倾斜。
2、如有特殊情况由评优小组讨论决定。
三、推优程序:
为使评优工作规范有序,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目的,学校将坚持以下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 优秀少先队集体推优程序
第一阶段:1) 学校通过会议及张贴的方式宣传动员。
2) 集体按照推优条件,自愿申报,并将交流材料交至年级组。
3) 集体的交流材料由年级安排人员统一介绍,各年级组安排随机抽取队员和队干部(每中队8人)与全年级教师共同听取各中队的申报材料。
4)年级交流完毕后,队员与教师分别当场投票选举,并排序。
5)排序结果交学校评优小组综合评定。
第二阶段:1)学校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后张白榜告示5天,听取各方意见。
2)填写登记表及材料上报。
(二) 优秀少先队个人推优程序
第一阶段:1)学校通过会议及张贴的方式宣传动员。
2)符合条件的自愿申报,各中队按照推优条件,最终各班民主推荐一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民主推荐一名符合推优条件的队员。
3)队员准备书面的交流材料并报至年级组。
4)队员交流的材料由年级安排人员统一介绍,各年级组随机抽取队员和队干部(每中队8人)、全年级教师及候选队员,共同听取材料交流。
5) 交流完毕后,队员与教师分别当场投票选举,并排序。
6)年级排序结果交学校评优小组综合评定。
第二阶段:1)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张白榜告示5天,听取意见。
2) 填写登记表及材料上报。
报学校评优小组的截止时间: 3月26日(周四)13:00前
二、 校评优小组成员:
组 长:童立贤
副组长:张宇 王村丽
组 员:黄佳 赵运高 朱国诚 朱春晖
华理附中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