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39】03科研制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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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学校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管理和组织实施由学校教科研室具体负责。
  2. 教育科研课题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应用研究,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为学校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3. 选题。课题的选择要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或参考上级部门的《选题指南》来进行,既要避免重复研究,又要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4. 课题申报。我校教师申请承担各级课题均须报科研室备案,并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方确定为立项课题。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同级别课题。
  5. 课题的实施。申报人需认真组织实施,包括成立课题组、制定详细的研究阶段计划并认真执行等。课题组应定期向学校教科室通报研究计划,及时汇报研究进展,接受学校科研室的监督与指导。
  1. 结题。校级课题结题时,申报人需填写《结题申报表》,撰写研究报告,最后由学校科研室出具结题证明。区级以上课题的结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