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学校健康晨检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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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健康晨检制度

  • 每天上午上课前,班主任对全班同学进行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了解学生中有无发热、头痛、流涕、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必要时到卫生室测体温。体温超过37.5度时,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去就医,同时将晨检的结果上报校卫生室。
  • 对缺勤学生,班主任老师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因病缺课,要了解病情:有无发热、腹泻等,是否已就医、是否是传染病、何种传染病等,并做好登记,在第二节课前将晨检结果上报年级组长或校卫生室。
  • 学校卫生室上午对全校的晨检情况进行汇总。有异常情况,及时按上报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
  • 一旦发现有急性传染病等,需经医生诊断并治愈,超过隔离期后(有医院可复学的证明)方可到校复学。
  • 保持学习、工作环境的通风换气,尽可能长时间开窗通风,有专人负责。
  • 教职工发热体温37.5度以上或疑似传染病者,及时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必要时休息。是传染病者,按传染病管理办法执行。
  • 加强学生的健康巡查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