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华理大附中青年教师轮岗锻炼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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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青年教师轮岗锻炼制度是学校培养青年后备干部的有效途径,有利于青年教师熟悉学校整体工作,发挥青年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

  1、条件和对象

  关心学校工作,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业务上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本校教师(个别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岗位设置

  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处室

  3、产生办法

  个人自荐、部门推荐,学校领导班子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轮岗人员名单。

  4、轮岗工作任务

  由各相关处室制订相关工作任务。

  5、轮岗时间

  一学年

  6、考核评价

  轮岗期满后,由轮岗教师自我小结,部门负责人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效等方面给与评价。在听取群众意见后,由领导班子给与评价。

  7、奖励

轮岗优秀者,将作为后备干部进入学校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根据工作实效给与奖励。 

华理大附中党支部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