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理大附中2015年学校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实施办法(草稿)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推优工作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校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简称推荐生)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童立贤(校长)
副组长:张宇(副书记兼副校长)、王村丽(副校长)
组 员:朱春晖(政教副主任)、黄敏(教导副主任)、周青玲(初三年级组长)、初三各班班主任、初三体育老师、初三(1)班 陆俊霖家长、初三(4)班 李健家长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15名
三、推荐生候选人条件:
推荐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初三在华理大附中就读且在籍在读连续满两年,符合中考报名条件者。
2、体育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3、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初中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学习成绩优秀,排在年级前25%。学习成绩以初二第一学期期终考试(语数外物)的总分*10%+初二第二学期期终考试(语数外物)的总分*10%+初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语数外物化)的总分*10%+初三第一学期期终考试(语数外物化)的总分*35%+初三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语数外物化)的总分*35%计算,按总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四、具体操作办法:
采用量化的办法选出推荐生。分数折算如下:
1、荣誉称号:市、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长)。相应分值:市级15分;区级10分;校级5分(同一年度荣誉称号只计最高项)。
2、在初三阶段担任社会工作并有较好工作展现:校级干部(校团委、学生会干部但不包括干事);班级主要干部(中队长,团支书);其它干部(副中队长、中队委员、团支部委员)。相应分值分别为7分、5分、3分。(计最高项)
3、获奖:全国、省市、区县、校各项竞赛活动中单项奖获奖者(主办单位为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按以下原则加分(同一年、同一项目或同一作品在不同杯赛中获奖只计最高项):
|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全国  | 
			
			 13  | 
			
			 11  | 
			
			 9  | 
		
| 
			 省市  | 
			
			 9  | 
			
			 7  | 
			
			 5  | 
		
| 
			 区县  | 
			
			 5  | 
			
			 4  | 
			
			 3  | 
		
| 
			 校  | 
			
			 3  | 
			
			 2  | 
			
			 1  | 
		
4、学习成绩:五次成绩的总分(计算方法见候选人条件4)。
以上1至4项得分之和得出年级排序,前15位学生作为学校推荐生;如出现排序相同者优先参考学习成绩的排序。
五、推荐生报名程序:
1、学生根据学校推优条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向班主任领取、填写、上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班主任审核申请表,确认后交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在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把名单上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并根据折算分数值四项内容进行确认、统计、汇总分数,列出排序名单。
六、推荐生产生程序和要求:
为使推荐生工作规范有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与推优工作有机结合,学校将坚持以下工作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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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  | 
			
			 内 容  | 
			
			 负 责 人  | 
		
| 
			 4月20日  | 
			
			 成立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张榜公示,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意见。《推荐生实施办法(草案)》公示三天。  | 
			
			 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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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  | 
			
			 《推荐生实施办法》电子稿发中教科。  | 
			
			 黄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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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  | 
			
			 利用年级大会向全体初三学生宣传《推荐生实施办法》、《推荐生实施办法》公示,学生自愿领取、填写申请表。  | 
			
			 班主任、教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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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 8:30前  | 
			
			 学生整理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申请表)交班主任,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核后交学校。  | 
			
			 周青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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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  | 
			
			 内 容  |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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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  | 
			
			 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称号、干部、体育成绩等审核。  | 
			
			 体育老师 黄敏、朱春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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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  | 
			
			 五次学习成绩的总分公示,学校审核、统计、汇总择优排序名单,召开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推荐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7个工作日,听取意见。  | 
			
			 王村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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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4日  | 
			
			 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核、确定。  | 
			
			 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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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将推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交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  | 
			
			 黄敏、施淼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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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4日9:30至5月6日12:00  | 
			
			 学校网上录入经区审核通过的推荐生名单;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区招办审核  | 
			
			 黄敏、施淼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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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9:30至12日12:00  | 
			
			 高中“提前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 
			
			 施淼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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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左右  | 
			
			 考试院公示提前招生预录取名单  | 
			
注:1、有子女或亲属被推荐的相关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2、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学生必须在4月24日8:30前上交材料于班主任,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4、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5、若有特殊情况,由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中学推荐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