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理附中书记、校长职责

发布时间: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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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理附中书记、校长职责

 

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学校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总支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总支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总支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深度融合,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带头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区各项要求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

二、团结带领学校全体教职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主持研究由党总支决策的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

四、主持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党的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学校党总支班子自身建设,主持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其他重要会议,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好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考核和监督,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七、按照党管人才原则,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工作。

八、负责召集和主持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及其他党的重要会议,代表学校党总支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学生德育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重要工作推进和重难点问题破解,指导基层党支部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履职,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十、负责协调党总支与行政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学校党、政、群团组织负责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学校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总支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支持配合学校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

一、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负责招生、考试和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合法合规选用使用教材,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安全文明校园。

四、组织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等方案,保护学校资产。

五、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六、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订和执行学校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方案。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各类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等开展合作交流,加强家校社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九、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