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汇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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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范》,落实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开展“2021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摄影比赛和展览”各项工作,徐汇区拟定于2021年3~5月,在区内开展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徐汇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百年征程 童心向美”为主题,以艺术作品为载体,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表达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感,同时为迎接2021中法文化旅游年、2021奥运会和2022冬奥会,全面展现学生爱艺术、善运动、懂生活,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规则

1.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2.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69cm、69×46cm、35×138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138cm、69×138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摄影: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1. 数码作品: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2. 报名提交数码作品:JPG格式,大小在2~3兆; 3. 冲印原件参加区级评选。)

3.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21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在选送市级比赛时每个组别不超过3件。

每校推荐优秀作品5——8张,艺术特色学校、相关艺术特色项目学校、区级艺术团推荐作品8——15张。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国画、书法、篆刻均需托层宣纸,去掉白边,仅留规定尺寸)

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

2.学生作品获市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市一、二等奖的作品均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部分获奖学生将进行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参加现场活动的学生需凭学籍卡、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

 

五、参赛方法

1.本次比赛由徐汇区各学校组织学生参赛,教师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作品集体送交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提交相关材料:

1)绘画、书法/篆刻作品原件;摄影作品冲印照片(14寸、组照需标明顺序号)。

2)各校参赛学生信息Excel纸质总表(学校盖章)。

3)光盘:内含参赛学生信息Excel总表电子稿;数码作品原文件;(每件作品文件名为:学校+学生姓名+年级+作品名称+辅导老师,)。

4)不接受个人自行提交材料。

 

六、送稿时间、地点

交稿时间:4月20日之前上交作品。初中交给美术老师,高中交给艺术老师。

 

 

七、其他事宜

1. 本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2. 本赛事将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中法青少年绘画互学互鉴交流活动——“友谊之路”致优绘画作品展。

3.2021年徐汇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组委会保留对展赛活动的解释权。

4.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