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18】01领导职责·华理附中党政领导职责

发布时间:2018-01-09

461

校长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任期责任目标,经教代会(教大会)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推进学习型团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创新素质和科研能力;加强对班主任、中青年和骨干教师等的培养,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

 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树立为了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思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负责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为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方向。严格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合理编制预算,加强校产管理,提高资金和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支持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党组织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章程进行活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发挥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支持社区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书记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保证和监督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二)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论武装,加强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观念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

(三)做好干部和人才有关工作。 协助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等工作,做好校内中层干部推荐、考察和教育、培养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按照学校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参与决策,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反映党的委员会和党员的意见。对涉及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决策,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事先讨论并提出建议。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挥学校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家庭、社区等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六)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领导班子、教职员工的团结,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七)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它们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支持和引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

(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