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39】01人事制度·年度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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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考核依据

按照《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教人〔2010〕15号)和《2009年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徐教人〔2009〕13号)文件规定进行。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童立贤

组员:诸秋萍、张宇、王村丽、张毅、唐亚群、朱春晖、周建斌、何燕

三、年度考核办法

1.教工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总结要按照师德师风、岗位履职、工作实绩三方面进行,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字数在500字以内。

2.学校需填写《徐汇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参考样张)》,考核结果即为年度考核结果。完成考核工作后,该表格归入单位文书档案中。

3.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岗位履职、工作实绩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师德修养方面若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第。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师德师风良好,专心从教,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工作积极,有改革创新意识,教育教学工作效果较好。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工作中有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4.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

5.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5日(周五)

制定考核方案,组建考核领导小组, 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2017年12月22日(周五)前

教工完成个人小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组室交流评议等。

(3)2017年12月27日(周三)前

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等次并完成考核优秀人员公示。

(4)2017年12月29日(周五)前

学校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书面稿交局人事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上机)》电子版消息收发至人事科陶玲玲处。

(5)2018年1月5日(周五)前 

学校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归档完毕。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中学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