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19】01主动服务·信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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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理附中信访制度

  1. 学校党政领导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工作。
  2. 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来访家长群众,原则上每半月一次。
  3. 各科室对家长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有专人负责,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4. 对家长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5. 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 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