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理附中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我校群众的民主权利,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更好地实现学校领导和群众的良性互动,制定本制度。
- 指导思想
着眼于保障广大教师的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全校教职工诉求,有效办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妥善解决广大教师最关心、最关注的各项问题,推进校园民主建设,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 基本原则
1. 学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召开座谈会、下组室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2.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要高度重视,合理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由学校校务会讨论解决。不能处理的也应该给予必要的答复和解释。
- 工作要求
1.收集。学校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可以专题性征求意见,如每一次的教代会、座谈会等;也可以通过校长、书记信箱为广大群众敞开言路。
2.办理。对教师反映的意见建议,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制定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取得理解。
3.反馈。学校领导应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的办理结果、运用、处理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本人反馈,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4.运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建议,学校领导要及时吸收到决策中,对提出意见建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或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