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华理工附中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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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学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使教育收费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违规收费违纪行为得到坚决、及时、有效查处;家长对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1. 继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从源头上禁止一切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规范部门、年级、教研组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所有收费必须按以下条例:
  1. 事先公示,明码标价;(回执一律收回)
  2. 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设立专户核算,不得体外循环。
  3.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余额及时退还,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
  4. 不得向学生加收任何费用;
  5. 不得侵害学生利益;
  6. 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
  7. 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确有折扣、佣金等返还的,必须如实入账并及时按实与学生结算,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的支出。

2、对学生的课外活动收费要继续执行“总量控制,事先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上报学校、区教育局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和程序。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项目外,任何人不得为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开展代办服务或为其向学生宣传、推销等提供条件。

3.加强对各部门、年级、教研组教育教学行为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1)严禁违反管理规定,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2)严禁滥用教辅材料进行低级复印;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对本部门、本年级、教研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和协调。

每学期第一次行政会,认真研究解决与收费相关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工作。每学期第一次教工大会校长向全体教工进行收费工作培训。

2.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加强学校与家委会、学生会、社区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他们了解、参与、监督和支持学校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

各年级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分别由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长向学生以及家长 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介绍教育收费情况、承诺执行收费规定、听取收费工作意见。学校每学期要把每个年级的明白消费卡在个年级和主管部室门办公室醒目处张贴,学期结束要向所在社区和学生家长沟通一次,通报有关办学、收费、使用结算和退费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学习,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加强对广大干部、教职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对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学习,充分认识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规范教育收费的自觉性。

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的系列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市的实施意见,重申关于教师不得收受学生礼金、礼品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规定。把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收费工作条例作为考核部门、年级、教研组和教师业绩的主要内容,在教师年度工作述职、考评及评优工作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4.加强学校资金管理,完善收费、资金使用公示制度

各种费用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学校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国库,支出通过部门预算核拨。要合理编制预算。

定期公式学校金费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坚决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调、挤占、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的规定。

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华理大附属中学

2009年8月